自治区党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金融工委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2月5日上午,自治区党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金融工委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回顾总结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2024年工作。自治区党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自治区党委金融工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马保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3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高标准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和拓展反腐败斗争胜利成果。紧扣努力完成两件大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在新征程上书写内蒙古金融工作新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会议强调,2024年要持续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深化政治监督台账责任落实,为办好两件大事提供坚强保障。深化正风肃纪反腐,为办好两件大事清障护航。
会议要求,2024年要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在思想上勇于自我革命、在作风上勇于自我革命、在廉洁上勇于自我革命、在严管上勇于自我革命”的要求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的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勇于自我革命,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自治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各处室(中心)负责人围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述职述廉。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