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
8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2024年第二次会议召开。自治区党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内蒙古金融监管局、内蒙古证监局,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等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等党中央、国务院近期系列文件精神,审议地方有关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组建内蒙古自治区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机制等事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做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要求,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在自治区落实落地。会议强调,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内蒙古“闯新路、进中游”目标,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