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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汝康”非法集资案信息登记核实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5 19:00 来源: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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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汝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系列案件是江苏省镇江市主办的跨省非法集资案件。目前该案已进入善后处置阶段,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和公众号发布《关于“汝康”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请我区涉及该案集资参与人按照《公告》要求尽快进行信息登记核实,以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汝康”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公告

吴红庆等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以下简称“汝康”案)涉财产部分,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立案执行。为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登记核实对象

“汝康”案受损的集资参与人

二、信息登记时间

信息登记自2023年5月31日起至8月31日止,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是否重新开放登记,请关注“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告通知。

三、信息登记方式

为提高效率,减少集资参与人路途奔波,本次信息登记核实工作采取网络线上方式开展,利用工商银行APP“一键核”小程序线上操作,原则上不接受线下登记,首次登记后如信息有误可自行修改,系统关闭后不能再次修改。

四、信息登记内容

1.身份信息: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

2.联络信息: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省**市**区(县)**街道(乡、镇)**路**号**室】及其他有效联络方式;

3.参与集资信息:投入现金、其他形式投入金额;提现金额、其他形式提取金额;损失金额。

五、需准备的材料

1、身份信息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

若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需提供户口本变更登记页及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上述材料需经公证并邮寄我院审核。

若集资参与人死亡的,以继承人的名义登记,需提供集资参与人死亡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与死亡集资参与人之间的身份关系证明(如公证文书)。有多名继承人的,应委托一人登记,并提供全体继承人签名和摁手印的委托书。上述材料需经公证并邮寄我院审核。

若集资参与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因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患重大疾病等原因无法自行上线登记的,可由代理人代为线上登记。登记时,需要提供集资参与人无法自行线上登记的证明材料,及委托代理手续等相关材料。上述材料需经公证并邮寄我院审核。

其他登记事宜详见公告的“问题解答”。

2、本案前期审计时,发现部分集资参与人身份信息、投单信息记载存在误差、遗漏,登记核实系统中无部分集资参与人对应的投资、返利、损失金额等数据信息。对此,无对应数据信息的集资参与人,在登记时应通过系统提交参与投单相关的信息材料:(1)汇入吸收公众存款相关账户的投单银行交易流水(加盖银行公章);(2)已提取、消费、返利金额交易数额;(3)其他能够证明投入、提取资金的信息材料。

对系统中已经存在的集资参与人身份信息、投单信息等信息存有异议的,应参照上述要求登记并提供材料。

六、信息登记操作流程

本次信息登记核实依托工商银行APP“一键核”小程序进行,为保证信息准确,集资参与人需按我院发布的“演示手册”及“演示视频”操作完成。

通过微信扫描工商银行APP二维码,下载安装并注册登录。

七、清退原则

1、本案前期审计时,已从“汝康”案数据库中提取了集资参与人身份信息、损失金额等内容,本次登记软件后台数据来源于该数据库中的有效信息,平台将向填报人披露数据库信息以供确认。

2、集资参与人登记时提供身份信息并对本人集资信息(转入、提现、损失等金额)进行确认,是向其清退资金的基础,因此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信息登记核实,从而导致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无法实现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集资参与人对平台披露的损失金额存在异议,但未能提交复核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未能被我院审核确认,我院将以平台披露的损失金额为依据。

4、本次信息登记工作完成后,将进行审计,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后分批次发放清退款(具体时间请关注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八、特别提醒

1、集资参与人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如实、认真地进行登记,拍照上传的材料一定要清晰,交易流水必须盖有银行公章。录入不准确、无相关材料、逾期未进行登记的,以“汝康”案数据库中载明的数额等信息确定受损金额。

2、集资参与人年龄较大无法完成操作流程或无智能手机进行操作的,建议向近亲属、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寻求帮助。请注意,在由他人协助进行登记时,切勿透露银行卡密码等关键信息,本次信息登记工作中无需填写银行卡密码。

3、因本案涉及人数众多,审核工作量较大等原因,审核工作周期较长,请耐心等待,并及时通过线上登记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如因审核工作需要,工作人员通过热线电话联系时,请及时接听,以免影响审核进度。确有必要时,工作人员会核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其他必要的注册信息。

4、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5、故意编造虚假信息进行登记、干扰他人登记、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登记期间如有疑问,可向镇江中院或工商银行网点电话咨询,也可至当地的工商银行网点现场咨询APP使用方法。

工商银行咨询电话:0511-84417520;

镇江中院咨询电话:0511-84439110,15305280110,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212001;

邮寄地址:江苏省镇江市解放路21号,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207室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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