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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6 10:2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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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支小支农业务规模的积极性,建立起“敢担、愿担、能担”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融资增信作用,我局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全文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6日。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9号(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并在信封上注明“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规制征求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nmjrbdb 163.com。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471-4827800。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