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金融助企工作举措,进一步提升融资风险分担能力。近日,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经济主体融资风险分担更好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旨在通过建立健全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深化银担合作、强化激励引导,为民营经济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融资服务。
《若干措施》重点围绕五大工作举措,以服务民营经济为宗旨,运用融资担保工具,做好民营经济主体融资风险分担。一是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破解融资难题。二是深化银担合作,提升服务质效。三是强化激励引导,激发金融机构积极性。四是落实工作保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五是抓好组织实施,形成工作合力。
《若干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形成政银担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新型银担合作机制作用,优化民营经济主体融资环境,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助力我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落实好金融助企工作举措,进一步提升融资风险分担能力。近日,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经济主体融资风险分担更好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旨在通过建立健全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深化银担合作、强化激励引导,为民营经济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融资服务。
《若干措施》重点围绕五大工作举措,以服务民营经济为宗旨,运用融资担保工具,做好民营经济主体融资风险分担。一是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破解融资难题。二是深化银担合作,提升服务质效。三是强化激励引导,激发金融机构积极性。四是落实工作保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五是抓好组织实施,形成工作合力。
《若干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形成政银担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新型银担合作机制作用,优化民营经济主体融资环境,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助力我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