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七月以来,受持续强降雨影响,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等地遭受暴雨洪水灾害,部分地区农田积水严重,农作物大面积受灾,给当地农业生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灾情发生后,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指导内蒙古农担公司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功能和财政支农作用,全力加强对受灾地区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帮助受灾农业经营主体尽快恢复生产、渡过难关。
一是强化银担合作机制。对受灾地区在保客户不抽贷、不断贷,采取无还本续贷、减额续贷、展期、延期、变更还款计划、重组等方式支持受灾客户恢复生产。二是对在灾后恢复生产、重建中有担保贷款需求的农业经营主体,做到“应担尽担”。三是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建立灾后恢复生产融资担保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同时协调合作银行加快贷款审批进度。四是实施担保费减免,自专项金融服务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受灾农业经营主体免收12个月的担保费,减轻客户负担。
下一步,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将持续关注受灾地区的融资担保需求,进一步加强对内蒙古农担公司的指导,继续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农作用,为受灾地区恢复生产提供融资担保支持。
今年七月以来,受持续强降雨影响,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等地遭受暴雨洪水灾害,部分地区农田积水严重,农作物大面积受灾,给当地农业生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灾情发生后,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指导内蒙古农担公司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功能和财政支农作用,全力加强对受灾地区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帮助受灾农业经营主体尽快恢复生产、渡过难关。
一是强化银担合作机制。对受灾地区在保客户不抽贷、不断贷,采取无还本续贷、减额续贷、展期、延期、变更还款计划、重组等方式支持受灾客户恢复生产。二是对在灾后恢复生产、重建中有担保贷款需求的农业经营主体,做到“应担尽担”。三是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建立灾后恢复生产融资担保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同时协调合作银行加快贷款审批进度。四是实施担保费减免,自专项金融服务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受灾农业经营主体免收12个月的担保费,减轻客户负担。
下一步,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将持续关注受灾地区的融资担保需求,进一步加强对内蒙古农担公司的指导,继续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农作用,为受灾地区恢复生产提供融资担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