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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6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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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功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蒙成药产业化发展的建议》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2月,国务院出台了《中蒙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推动中蒙医药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自治区先后出台了《关于扶持和促进蒙蒙医药中蒙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蒙蒙医药中蒙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30)》,对如何促进蒙蒙医药发展做出了战略性的安排部署。
  自治区金融办将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要求,进一步加大蒙成药产业化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引导蒙医药产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上市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蒙医药龙头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发行各类债券类融资工具,募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鼓励经营业绩好、资信优良的中小蒙医药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广泛吸收社会资金。
  (二)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协调人民银行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引导辖区金融机构把信贷重点投向发展前景好、信誉高的蒙医药企业,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支持渠道,强化对蒙医药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
  (三)激发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引导金融机构挖掘蒙医药改革中的金融业务增长点,积极为企业提供高效的金融服务,主动深入蒙医药企业调查研究,完善差别化信贷服务机制,适当采取利率优惠政策,以长远眼光支持蒙医药产业快速发展。
  (四)加快面向蒙医药企业的信贷产品创新。结合自治区大型蒙医药企业集团少、中小型蒙医药企业多的特点,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信息、人才优势,及时了解、分析、研究蒙医药产业发展各个阶段、不同企业的金融需求,搭建信贷供给与产业需求之间的信息平台,为信贷决策提供信息和智力支持,加快开发面向蒙医药企业发展的多元化、多层次信贷产品。
  非常感谢您对金融办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也感谢在提案中为我们进一步完善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并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予以支持。
  签发人:付振勇
  承办人:王家富
  联系方式:0471-6610518

  邮箱:nmgjrbybc 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