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我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规范健康发展,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和实体经济风险,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nmjrbdb@163.com
2.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邮编:010000
3.电话:0471-4825854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10月31日
 
                为规范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我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规范健康发展,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和实体经济风险,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nmjrbdb@163.com
2.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邮编:010000
3.电话:0471-4825854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