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兴安盟融资担保公司现场检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集中整治融资担保行业市场乱象,促进全区融资担保公司合规经营、健康发展,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区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权益类交易场所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内金监发﹝2022﹞20号)的要求,5月17日至20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管二处会同盟、旗二级金融办,联合第三方评级机构组成现场检查组,对兴安盟融资担保公司进行年度现场检查抽查及监管评级工作。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现场检查组成员出示了执法证件,抽查了兴安盟4家融资担保机构,覆盖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民营融资担保公司两类机构,从公司治理、内控控制、风险管理、业务合规、监管配合等方面着手,采用听取企业汇报、查阅银担台账、核算财务报表、抽检业务档案、约谈企业高管等措施,深挖机构存在的风险隐患,与兴安盟金融办分别出具区、盟两级现场检查事实与评价书,并要求机构主要负责人予以现场确认。
下一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指导兴安盟金融办持续监督各机构的问题整改进展,进一步规范属地融资担保行业的经营行为,引导机构找准定位、专注主业、回归本源,促进融资担保行业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